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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的权利

2018-08-2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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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职业类型愈发多样化。在社会中,存在许多特殊的行业,工作人员无法避免的会接触粉尘、放射性等对人体具有危害性的物质,由此,工作人员会比常人具有更高的患上相应的病症的概率,因此我国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了劳动者具有的权利劳动者在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中也有相应的义务,权利与义务永远是对等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下文将为您具体介绍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的义务和权利规定。

   一、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的义务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二、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1)接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利;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利;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治措施的权利;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治职业病的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利;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防护措施进行作业的权利;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8)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关于职业病的范围,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是主体要求,其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第二是时间要求,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第三是病症与危害因素的关系,该病症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第四是法定要求,即该病症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这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缺一不可。以上就是对于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劳动者的义务和权利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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