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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2018-12-1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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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生活从来没有容易二字,许多人仅仅为了生存就已经拼尽了全力。然而,有不少人却在全身心投入工作的同时忽略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得了职业病。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原则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法定职业病的诊断应当综合分析:

  1、病人的职业史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3、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等。

  这是职业病诊断的基本要素,任何职业病诊断都不得排除这三个因素。基于职业危害因素种类的多样性、职业病的临床表现的复杂性,职业危害因素对每一个体产生的损害和程度不尽相同,以及临床表现的差异等,进行职业病诊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职业病诊断必须由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第一章健康与职业病概述门资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依照确定的职业病诊断范围进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超出确定的诊断范围进行职业病诊断;

  2、为了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对职业病诊断的基本因素依法进行综合分析后,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二、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一) 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理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

  劳动者可否职业病鉴定的条件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要出具相关的完整材料和证明,到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才能成功的进行鉴定。医疗救助工作鉴定的结果的准确度也取决于这些材料和证明,所以,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鉴定的时候应当认真对待,并提供完整的材料。

  三、职业病鉴定时效有多久

  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在一年内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职业病鉴定时间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职业病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由 3 名以上单数诊断医师进行集体诊断得出结论。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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