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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2018-08-08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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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场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会有遇到劳动纠纷的可能性。那么,若是真的遇到,该怎么办?自然是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过,在此之前,你是否有了解过仲裁的相关信息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说,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裁决书的内容有哪些?

  我国《仲裁法》第54条规定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这是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书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制作方法如下:

  (一)首部

  1、文书标题。文书标题由文书制作机构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即“××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分两行居中书写。

  2、文书编号。文书编号一般由年份、制作机构代字、文书性质和序号组成,如:苏州仲裁委员会制作裁决书的编号为“(2005)苏仲裁字第007号”。

  3、仲裁参加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和联系方式;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联系方式。有委托代理人的,分别在委托人后一并写明。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写明姓名、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律师职务。委托代理人是其他人的,写明姓名、年龄、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

  (二)正文

  这部分是仲裁裁决书的主要内容,由引言、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结果四个部分构成,引言不加标题,其他二三部分分别以“一、案情”、“二、仲裁庭意见”、“三、裁决”的标题列明,标题居中。

  1、引言。仲裁裁决书在引言部分说明仲裁程序事项,具体包括:

  (1)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间、根据、案件编号以及案件适用的仲裁程序。

  (2)仲裁庭的产生和组成情况。写明仲裁员选定或者指定的时间、经过,组成仲裁庭的仲裁员和首席仲裁员的姓名,如果有申请回避的情况,应予说明。

  (3)仲裁材料、文件和通知提交和送达的情况。

  (4)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的,应写明申请保全的时间、内容、提交人民法院的时间及人民法院的裁定事项。

  (5)当事人提出反请求或者管辖权异议的,应说明对反请求的受理或者对管辖权异议作出决定的情况。

  (6)案件审理的情况。应说明是书面审理还是开庭审理,审理的过程,和解或调解的情况。开庭审理的,还应说明开庭的次数,每次开庭的时间、双方的出庭情况。

  2、案情。主要写明:

  (1)争议的事实。写明系争合同的主要内容,特别写明与争议有关的合同条款的具体内容;按先后顺序写明争议发生的整个事实经过。

  (2)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及所依据的主要事实与理由。完整、客观地按照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书的内容进行归纳或者直接引用,切忌断章取义,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一并列明。

  (3)被申请人的答辩理由。完整、客观地写明被申请人的答辩及所提供的证据。

  (4)被申请人的反请求和申请人对反请求的答辩。如果有反请求.作全面、客观地记载。

  (5)归纳争议焦点。全面、准确地归纳当事人争执的主要问题,列明争议双方各自对这些问题的观点和论据。

  3、仲裁庭意见。仲裁庭意见包括仲裁庭查明的案件事实,依据事实和法律,划清争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双方责任的理由。该意见是仲裁裁决书的关键内容,是作出仲裁裁决的基础。

  (1)查明的事实。写明仲裁庭经过庭审调查、辩论、质证所查明的事实以及所依据的证据。这部分应对庭审举证、质证的证据从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上进行分析,对证据与事实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论述,阐明仲裁庭对证据采信或者不采信的理由。

  (2)对双方的争议进行分析判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分析说明当事人的哪些主张和要求符合事实和法律,应予支持;哪些主张和要求不符合事实和法律,不予支持;哪些主张和要求超出示仲裁程序,不予审理。分析判断时要前后呼应,论点要明确、论据要充分,论证要严密,语言要简练,表达要准确,条理要清晰。

  (3)对如何承担仲裁费用说明理由。

  4、裁决结果。写明以下裁决事项:

  (1)请求事项的裁决。针对当事人的请求事项作出裁决结果,既不能超出请求的范围,也不能有遗漏。裁决应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分担,确定权利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人履行的义务。裁决应准确、全面、明确、具体,有给付事项的,应写明给付义务人、给付对象、给付的标的物、给付数额、履行期限及具体方式、逾期履行的责任。

  (2)仲裁费用的裁决。具体写明仲裁费用是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分担,具体的数额。

  (三)尾部

  1、写明“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2、在裁决书的右下方由仲裁员依次签名,在签名的下方注明裁决书作出的年月日,在日期上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在裁决书上签名。

  制作仲裁裁决书应注意的问题 陈卫东,刘计划编著.法律文书写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03.

  1、对于仲裁裁决书中争议事实和仲裁理由部分,一般情况下应写明,但如果申请人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理由,可以不写。这是仲裁裁决与民事判决书的不同之处。

  2、仲裁裁决书的引言部分一定要写明受理案件的依据,即申请人之间的仲裁协议和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可能会因申请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3、对于仲裁结果,既要对双方的请求予以答复,或支持或驳回,分项表述;同时又不能超出仲裁请求,必须是针对双方的请求事项作出的。裁决结果应当明确、具体,便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执行。

  4、仲裁裁决书的语言表达应清晰明确。仲裁裁决书是仲裁庭行使仲裁权的集中体现,也是申请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所以行文必须有条有理,表达应当清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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