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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2018-08-08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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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只是作为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军人结婚所需要的材料与普通人结婚所需要的手续有所不同。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介绍。

  一、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个别地区开婚姻介绍信时,还需要提供双方婚前检查证明),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二、军婚法规的内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军人结婚需要什么手续的介绍。本文介绍了军婚的法律条文,由以上的法律条文可知,由于军人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所以在结婚与离婚时都与普通的婚姻有着一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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