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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有哪些

2019-05-2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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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很多复杂的案件都需要合议庭进行审理,有些简单的案件就不需要,合议庭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制度。那么,劳动仲裁合议庭审理程序是怎样的呢?劳动仲裁合议庭审理程序怎样呢?申请劳动仲裁的范围又如何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有哪些?

  目前,我国遵照执行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两部分。

  1、劳动功能障碍共分为十级

  一级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四级为: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

  五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七级为: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八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九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十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2、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要护理的情形。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或四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是指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或两项不能自理的情形。

  二、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多少?

  1、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次280元;

  2、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3、申请复查和再次鉴定的,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鉴定结论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

  4、确认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怎样?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审查。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申报劳动能力鉴定的资料后,应当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如果提交的资料欠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则应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3)组织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从医疗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有关的诊断。专家组或者受委托的医疗机构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并由参与鉴定的专家签署。

  (4)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当事人。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如果有必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对当事人利益重大,因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劳动能力鉴定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两部分,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有十个等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有三个等级。若您还遇到其它不懂的问题,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在线的律师会对您的疑问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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