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辞职原因应该怎么说

2019-08-16 14:43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劳动者在辞职的时候通常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是辞职的原因应该怎么表述,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辞职原因应该怎么说、辞职申请书原因怎么写。

辞职原因应该怎么说

  一、辞职原因应该怎么说

  (一)辞职主观原因:

  1、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比如你所在的岗位无法引起领导的重视,没有任何升职的空间,自己想要往更专业的方面发展等。

  2、无法认同企业制度。比如长期加班,管理混乱,考核机制等,在谈这个理由的时候,注意自己的言辞,千万不要以批判的语气说,让HR认为你所说的理由可以接受。

  3、待遇太低。其实这种原因才是大部分人离职的主要原因,但在讲述的时候,不要一味的强调自己需要高薪,要给HR一种,自己愿意接受挑战,愿意通过自己的能力获得更多报酬的感觉,说明自己是想要更加深层次的做工作,拿到与能力匹配的薪酬。

  (二)辞职客观原因:

  1、部门/公司架构调整。公司架构调整,或者是部门变动,导致原有的工作内容发生重点变化,与原有的职业规划不符,导致想寻求更好的发展,这样的客观原因很有说服力。

  2、公司裁员。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大量裁员,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理由。

  3、身体无法适应。比如高温工作,某些产品过敏,长期这样的环境让自身无法承认。

  (三)个人原因:

  交通太远、家里有事、怀孕、学习等这些原因,也是容易让HR接受的。

  二、辞职申请书原因怎么写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大可开门见山,但是如果为了更好的发展或其他原因,填写辞职理由时一定要注意言辞,不能图一时痛快得罪别人。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写点主客观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可以写明。

  递交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后,批不批无所谓,关键是要有人签收,作为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不良单位会说你是自动离职,没有交过辞职报告,把一切责任推到你身上,也为不支付你近期的工资找到借口。劳动者提前30天(试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如果没人签收,劳动者可到邮局寄特快专递,并在“内件品名“栏中填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保留好底单作为证据,外加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在30天内支付你的工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要求支付工资及相应经济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辞职原因应该怎么说的内容。劳动者辞职原因各有不同,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说明,同时辞职通常伴随劳动报酬的问题,劳动者应当有较强的维权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各项合法权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