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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退休养老金调整

2018-08-09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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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应国务院的号召,各个省份都对退休金进行调整。那么山东退休养老金调整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山东退休养老金调整


  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省里统一部署,济南市各级人社部门和社保经办机构迅速制定发放落实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具体措施,全市50万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今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这是济南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4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第三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办法大体统一,更好地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50元。挂钩调整,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即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比例,均按2017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采取不同的挂钩办法,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7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据本人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31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适当倾斜,则主要考虑向高龄人员倾斜,即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不同人员、以往倾斜等因素,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适当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具体标准是,对2017年期间刚满70、75和80周岁的,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退休金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退休金制度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使其老有所依,对社会的安定和提高企业效益均有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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