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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时间的规定

2018-12-26 15:4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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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等等情况,造成了人员受伤,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的结果评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时间的规定是怎样的?伤残等级评定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规定?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时间的规定

  一、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时间的规定

  具体要看进行伤残鉴定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是因为涉及伤残申请伤残保险金给付的,均须进行伤残鉴定。伤残鉴定的时效必须等到“医疗终结”方能进行,即被保险人出险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和功能锻炼后,其功能恢复到一定的程度处于稳定状态,此时才能准确评定伤残的程度。通常鉴定时效为出险后3-6个月,为有利被保险人考虑,最长不超过6个月。

  如果是因为侵权受伤的,伤残鉴定也需等到其功能恢复到稳定的状态。但是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向法院起诉维护民事权益的时效为一年,因此,如果是这种情况的,受一年诉讼时效的限制。

  如果是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如果是侵权受伤,则可以由医院鉴定或者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二、伤残等级评定赔偿标准

  1、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各种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如下:

  (1)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三、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1、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找法网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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