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咨询

我在2008年公司改制时出资8万元,2010年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没有退股,2011年公司股票红利不通知我关于股票和红利,能否享受股票红利和保证我股票的安全。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5-20 19:28: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您是有限公司的股东,您还可以向现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转让您的股份。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将其出资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依法将其出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资本不会减少,该股东在公司的出资成为受让出资人在公司的投资。
    另一种方式是公司的股东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条件,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这样就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公司收回股东的股权后,重新向其他股东转让,使其他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维持原有资本;二是公司收购股东的股权后,销毁股权证明书,依法办理公司减资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公司股东*****在2009年4月29日离开公司,提出退本股权,特申请办理股权转让协议。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
    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姓名(转让方): 乙方姓名(受让方): 住所: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第一条
    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 %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 %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
    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 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 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 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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