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内资在其中一个公司股东将股份将交给老外,转让款必须打进企业的帐户上吗?随后企业再将转让款交给原先的公司股东吗?那样企业就变成了中外合作公司吗?那样的中外合作公司的创立方法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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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的资料有以下: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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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办理,公司可以作为代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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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出具委托收款、委托付款外,若未规避税收,也可就溢价转让部分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至于股权出让方的权益则通过其它方式予以弥补,详情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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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