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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有股东自己另外成立了一个公司,独立法人的,请问我能说这个公司是我的分公司吗

2019-09-25 11:2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
  • 分公司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三、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四、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 物业公司成立条件
      
    1、申请相应等级的资质审批表一式两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3、企业章程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4、物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首次申请不提供);
      
    5、验资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时提供的注资发票)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6、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首次申请提供);
      
    7、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物业 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8、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身份 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9、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每人一份;
      
    10、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和劳动合同复印件,每人一份;
      
    11、专业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
      
    12、机构设置框架图一张,每个级别框内需填写职务、姓名和电话(首次申请提供);
      
    1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
      
    14、物业管理项目合同复印件,每个项目一份(申请三级(暂定)资质可以不提供),2003年12月以后承接的住宅物业项目,须提供招投标备案表一份
  • 股权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是需要原股东会决议和新股东会决议,否则不便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因此有必要再合适的时间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如果不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还要提议或申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并形成书面股东会决议,不管股东是否同意、是否签字,一定要提前15天通知召开股东会。其实如果不涉及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事项的变更,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但是绝大部分工商局要求新股东会决议、原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必须有其他股东全部签字才予以办理,有的甚至要求全部股东到场核对身份、签字确认才予以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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