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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

2018-08-13 16:38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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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棚户区改造是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在此,有人就会有疑惑,那么,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

  棚户区改造是有补偿的,当然具体的补偿因地区不同是不尽相同的,土地的用途不同赔偿也是不同的,所以想要知道土地赔偿方式是怎么样的,还是要多加了解相关规定。

  二、棚户区改造案例

  2014年3月25日下午,崇左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签订崇左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合同。

  自2005年崇左与国开行广西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以来,分行已给崇左发放贷款8亿多元。

  截至2014年7月末,北京各银行机构已向24个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批复380.4亿元的融资规模。

  在2014年近期最新纳入统一贷款平台的融资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包括北京市房山区的3个项目和东城区的1个项目,总投资达104.62亿元。北京房山区3个项目将安置居民6724户,其中转移安置5284户。

  截至2018年7月底,广西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开工5.59万套,占9万套目标任务的62.11%;基本建成5.52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完成投资95.88亿元;广西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历年累计开工建设48.07万套,已分配40.96万套,分配比例为85.21%。

  三、棚户区改造配套建设

  1、加快配套设施建设

  中国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明确建设项目、开工竣工时间等内容。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条件应当明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建设规模和要求等,相关用地以单独成宗供应为主,并依法办理相关供地手续;对确属规划难以分割的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商品住房用地或划拨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时整体供应,建成后依照约定移交设施、办理用地手续。配套设施建成后验收合格的,要及时移交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投入使用。

  2、改善社区公共服务

  中国新建安置住房小区要及时纳入街道和社区管理。安置住房小区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组织做好物业服务工作。要发展便民利民服务,加快发展社区志愿服务。鼓励邮政、金融、电信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棚户区改造是有补偿的,但是具体的补偿因地区不同是不尽相同的,土地的用途不同赔偿也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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