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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有哪些条件

2019-03-20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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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这些是成为被继承人的资格规定,如果要成为被继承人,还有一些条件要满足。那么被继承人有哪些条件?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

被继承人有哪些条件

  一、被继承人有哪些条件

  (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如果公民没有死亡就不会发生继承关系。

  (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

  (3)公民死亡时必须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如果遗产无人继承,则应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但这种处理不是继承,故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为被继承人。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

  这里的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应由被继承人清偿的财产义务。被继承人的债务属于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又称为遗产债务。因此,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尚未清偿的依法应由其清偿的债务,才为被继承人的债务。被继承人的债务既包括被继承人个人负担的债务,也包括被继承人在共同债务中应负担的债务额。归纳起来,被继承人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债务:(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务;(6)其他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如合伙债务中应由被继承人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但被继承人以个人名义因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生活需要欠下的债务,应为共同债务,不能全部作为被继承人的债务。

  三、遗嘱继承的注意事项

  在遗嘱继承中,并不是每个公民都具有成为被继承人的资格。因为在遗嘱继承中,法律对立遗嘱人也就是被继承人是有要求的。立遗嘱人必须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即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精神健全的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立遗嘱的,即使立下了遗嘱也不能发生任何法律效力,不能被法律承认。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只有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能够认定自己的行为和后果,才允许用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当然,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虽然不能成为遗嘱继承中的被继承人,但他们仍然可以作为法定继承的被继承人。

  需要明确的是,因犯罪而被判处徒刑甚至死刑的人,也是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他们不但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中的被继承人,而且当其为完全行为能力时,即使是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也可以立遗嘱处分自己所有的个人合法财产,从而成为遗嘱继承中的被继承人。那些因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犯罪行为而被人民法院确认丧失了继承权的人,也可以成为被继承人。因为他们虽然丧失了继承权,不能继承他们的被继承人的遗产,但他们仍然有权让他的继承人继承他们的个人合财产,从而成为被继承人。

  还应明确的是,在我国,只有公民才能成为被继承人,法人是不可以作为被继承人的。因为法人因解散或撤销而消灭时,应当依据有关的法人组织法规对法人的财产进行清算处理,而不是依《继承法》处理,不发生继承关系,故法人不能成为被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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