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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侵权保证书格式范文

2019-11-2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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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俗话说无奸不商。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产业也时时刻刻面临巨大挑战。很多企业为渡过难关,会抄袭别的商品,有时候质量不合格也会产生假冒伪劣产品。因此,很多企业也开始主张产品不侵权保证书。那么。产品不侵权保证书的格式是什么呢?有参考范文吗?

  一、产品不侵权保证书格式范文

  立保证书人 (“甲方”),为保证 (“乙方”)应使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 (包括产品整体或局部,及其组成部件或备品,及其生产及制造工艺,以下统称“本产品”),并未侵害他人权利,特立本保证书,订立下列条款,以兹遵守:第一条

  甲方保证有制造、销售本产品之权利。

  甲方保证乙方有使用本产品用于制造、生产并向世界范围内销售产出物之权利,且乙方绝不因使用本产品,侵害第三人之权利。

  第二条

  甲方保证本产品并无任何已知的或潜在的争端、法律争议、诉讼程序,及其他会影响乙方使用本产品权利的情形。 第三条

  凡乙方因使用本产品致侵害他人权利或涉及相关知识产权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应依乙方的选择,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为乙方取得合法使用权利,修改或更换成不侵权产品,退货还款等),保证乙方的正常活动不受影响。

  若乙方认为甲方怠于依本条规定处理,甲方同意由乙方代为解决争议及(或)采取措施,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及赔偿,由甲方负责支付,且甲方仍应负有积极协助及赔偿乙方之义务。

  第四条

  甲方同意在获悉任何已存在或潜在的争端、法律争议或诉讼的适当处理方法之同时,立即以书面告知乙方。

  第五条

  若因涉入相关争议致使乙方受到任何损失,甲方在此承诺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不限于:诉讼或仲裁之费用、律师费用、受裁决所付赔偿责任,生产经营损失等。

  第六条

  因本保证书的履行产生的所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保证书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二、在我国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 须有缺陷产品

  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按照各国的一般解释,产品缺陷,是指产品缺乏人们期待的安全性。我国产品质量法将它定义为"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产品缺陷可以按不同标准分类。依形成阶段的不同,可分为产品投流通前形成的缺陷和投入流通后形成的缺陷。前者又包括设计缺陷、原材料缺陷、制造装配缺陷和指示缺陷,等等。按隐蔽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当时科学上能发现的缺陷和科学上不能发现的缺陷。我国产品质量法和世界各国产品责任法,均将产品投入流通前的缺陷和科学上能发现的缺陷作为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其他缺陷,为免责的范围。

  2. 有损害事实存在即产品因缺陷造成了人身及其他财产的损害。如果产品有缺陷,但并未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或者仅造成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害,均不构成产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者或销售者仅按法律关于瑕疵担保责任的有关规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损失的责任。

  3. 须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产品缺陷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人证明。在证明中,对于高科技产品致害原因不易证明者,可以有条件地适用推定因果关系理论,即受害人证明使用或消费某产品后即发生某种损害,且这种缺陷产品通常可造成这种损害,可以推定因果关系成立,转由侵害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不成立。证明属实的,则否定因果关系要件。对于缺陷产品的免责事由,应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三、产品侵权责任赔偿范围

  《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了产品侵权责任的赔偿项目,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

  (一)人身伤害赔偿。《产品质量法》第32条规定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抚恤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这种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对致人死亡的,应赔偿抚恤费。对上列各项赔偿,在审判实践中,应当依照常规赔偿、劳动能力损失赔偿,致人死亡赔偿、扶养损失赔偿办理。例如,条文中没有例举的护理人员补助费、住院治疗的营养费、转院治疗的交通费和住宿费、致人残废的间接受害人扶养损害赔偿,都是应当予以赔偿的。如果认为《产品质量法》第32条没有规定这些项目,就不能予以赔偿,就会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到位。

  关于致人死亡的抚恤费,《民法通则》第119条没有规定该项赔偿项目,而《产品质量法》对此作出了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对残疾赔偿金和第42条对死亡赔偿金这两项赔偿项目都作出了规定。关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精神损害赔偿,《产品质量法》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抚恤金实际就是致人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或者称为慰抚金。在审判实践中对于造成死亡或人身伤害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予以赔偿。

  (二)财产损害赔偿。缺陷产品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产品质量法》第32条第2款规定,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这一规定,与《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的规定基本相同。因而,应当依照侵权行为的财产损害赔偿规则予以赔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分享的关于产品不侵权保证书的格式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虽然说物质诱人。但是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还是应该继续发扬脚踏实地的优良品质。因此,找法网小编温馨提醒相关企业,要脚踏实地,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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