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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户,另一方故意不结算,可是是我初始会计入帐出账凭据,这一怎么起诉,我想撤销案件一分钱另一方都不帮我,钱全是另一方占据,无合伙协议,如今人民法院判决客观事实合伙人了,感谢

2020-05-24 09:16: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的第一步就是成立清算组,根据清算的种类不同,清算组的成立也不相同。
    二、接管公司。
    三、清理公司财产。
    四、接管公司债务
    五、设立清算账户。清算账户应当在清算组接管公司的同时设立,因为清算组一开始工作便会发生清算费用,公司原有的账户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条件的,不能满足清算业务的需要,因此应当及时设立清算费用账户和清算损益账户。
    六、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
    七、处理与清算相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
  • 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即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在养老期间发给生活费,以及生活方面给以照顾。
    (二)失业保险:即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的给付以及转业培训、生产自救及职业介绍等保障措施。
    (三)工伤保险:即劳动者因工负伤,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后的工资收入补偿,也是对因工负伤劳动者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顾措施。
    (四)医疗保险:即劳动者在患病期间的收入补助和在医疗护理方面的保障措施。
    (五)生育保险:即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收入补助和保障措施。
  • 第四十八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1、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以合伙方式登记,合伙也不能使用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注册(为有效维护各合伙人的权益,应采用合伙企业的形式登记);
    2、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一般来说,个体工商户中的“合伙协议”的内容很少会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故而“合伙协议”一般是有效的,但它只对合伙人内部有约束力(有法律效力),对合伙人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 法律的规定是复杂的,法律的体系是庞大的,法律的概念也非常的专业,比如你提的问题,至少涉及到五六部法律的规定,也涉及到如何理解“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法律的相对性”,“法律的效力高低(就如人的地位有高低一样,法律也有高低之分)等等概念,不是专门学习法律的人士,可能很难完全搞懂法律的规定。在当今世界,没有人能够精通所有的东西,比如我,除法律之外,基本上什么也不懂,所以,如果你对法律有不懂的,建议不要浪费时间去钻研了(当然懂些法律常识也是必要的),问律师(或请律师)就行了。 如仍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向我咨询。电;0760-685158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