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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

2018-08-1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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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在借款纠纷中,欠款人到期不履行还款的义务,借款人可以通过诉讼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起诉后,对方仍不坚持不还应该怎么办呢?不少人在现实中是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的。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

  法院对借款纠纷进行判决以后会出具一份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要受到民事判决书的约束。

  如果欠款人在判决以后依然不还钱的,借款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民事判决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申请执行期限。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

  (二)、执行立案条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申请执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请执行书,申请书必须载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请求执行的事项;

  (2)、作为执行根据的生效法律文书,该法律文书须具有给付内容,执行标的和明确的被执行人;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如果申请人是作为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还应当提交继承或者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3、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国家与社会公共利益,有些案件的生效裁判文书可以不经申请,直接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主要包括: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三)、执行案件申请费

  1、没有执行标的的,每件交纳50-500元。

  2、执行金额不超过1万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四)、执行终结。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将作出终结执行的裁定:申请人撤销申请的;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被执行人死亡且无遗产可供执行也无义务承担人的;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人死亡的;被执行人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的;被执行人无生活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等等。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

  借钱不还,起诉后,如果胜诉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判决书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决定应该强制执行的,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借钱不还起诉后不还怎么办,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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