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怎么办咨询

托人民间借贷,高息,两个月还清。出借人提出抵押房本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证件,还签订了借款合同以及强行租赁协议,但是出借人拿到所有抵押物拒不放款,拒绝见面,也拒绝归还所有抵押物,现在需要报警解决,应该如何报案。

2019-07-02 20:57: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银行贷款时,银行一般都要求有担保人,银行的合同里会有担保的条款需要担保人签名。贷款人和担保人签协议对双方有约束力,但是未经银行同意,免除或者减轻担保人责任的条款无效。
    变更担保合同需要银行同意。
  • 租赁协议通过代写合同达成的,不会对你不利,因为你的签字行为是受他人委托而代签的行为,合同所确立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与代理人无关。
    《民法通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
  • 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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