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怎么办咨询

借款四万份合同一个月没有写利息,大卫一个月扣除利息3200,已经九个月还清了利息和本金15000,因为无法偿还,想停止谈判告诉法院,法院协调高利息也不支付半年以上利息,家人不是在协调书上签字吗 我该怎么办?

2020-06-23 23:0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决办法
    第一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延长借款期限,或者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缓解资金压力;
    第二步:如果确实资金无法抵债,还可以通过实物抵押等方式,偿还借款本息。也可以通过提高保证人,提高自身信誉;
    第三步:可以通过债务转让的方式,将合同义务转让给新的受让人。
    (该方法的前提是,有对他人享有债权)。
    债务人积极提出解决方案,尽早达成协商,避免在被动的催收的过程中,平添更多不必要的损失。
  • 私人借款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年息36%内受国家法律保护需要进行还款,超过36%的超过部分无效。
  • 我国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的36%;
    如果超出此限度,那么超出的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对于借款利息的约定超出年利率的36%之外的部分不受我国法律的保护,债务人可以不还;
    但是没有超过的部分依旧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债务人不能因为利息过高而拒绝还款。
    若借款利息过高,超过年利率的36%,那么债务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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