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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教师产假是多少天

2018-09-03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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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生子都是人生大事,并且生孩子大多数都是需要休养的,中国在这方面比较看重,所以中国的法律也规定了产假,产假对于女性是很重要的。那国家规定教师产假是多少天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教师产假国家规定

  产假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北京2012年4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

  女方产假规定

  顺产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晚育假期

  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也就是113天。

  晚婚晚育标准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难产产假

  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98天基础上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98天基础上增加15天。

  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包含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包含4个月)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早产不成活75天

  产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以上就是国家规定教师产假是多少天的内容。女职工法定的产假是90天。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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