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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

2018-08-1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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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要起诉,想到法院讨“说法”,首先,您这事得归法院管,凡是根据法律规定属于法院主管的案件,法院必须受理、审判,想不管都不行;凡是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就不能行使审判权,想管也管不了。那么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

  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您的事情应该法院管,但是,北京有各级法院十几个,您应该向那个法院起诉呢?这就涉及到法院的管辖了。管辖是指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之间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打官司到法院您只能算是找对了地儿,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您才算是找对了门儿。法院的管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级别管辖,是指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管辖。延庆县的王老汉因为土地承包纠纷来到我院起诉,法院告诉他:您的案子我院不能受理,您应该到延庆县法院起诉。因为,法律规定: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是也有例外,同样是离婚官司或经济合同纠纷的官司,有的由基层法院一审,有的由中级法院一审,这也是法律规定的。我院作为中级法院,除了受理辖区内的大量二审民事案件外,直接受理的一审案件有:

  A、重大涉外案件,即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B、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即我院所辖九个区县(西城区、宣武区、海淀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昌平区、房山区、大兴区、延庆县)内,争议标的额在250万元以上的民事案件,争议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经济案件,除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知识产权案件外的所有知识产权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2)地域管辖。如果级别管辖是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管辖范围,那么,地域管辖就是划分同级法院受理第一审案件的范围。我国对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个法院辖区,就由哪个法院受理。如果您告的是某个人,比如:他的户口所在地是西城区杨柳胡同,但他长期居住在朝阳区劲松北里,这时,您就应该到朝阳区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的介绍。此外,还有特殊地域管辖或专属管辖,具体内容可以参阅民诉法第24条至33条。这是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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