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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可以公证吗

2018-12-27 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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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安置房买卖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在买卖安置房的时候,双方就会签订合同,但是为了预防风险,也为了让合同更加有效,往往买方都会选择合同公证。公证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合理的规避安置房买卖的风险。那么安置房买卖到底需不要要公证呢?

  一、安置房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安置房买卖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公证,但实际中大多数时候是没有公证的,因为公证是比较麻烦的。

  不过公证了,可以防反悔或加价。凭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目前卖买双方的各自俩夫妻身份证及四人去公证处办理。

安置房买卖可以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方能发生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过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但并不代表着公证赋予了其法律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便是属于这种类型。因此,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买卖协议是否公证,不影响协议的法律效力,除非协议中明确约定以公证为生效要件。

  此外上海公证处对这类房屋的买卖统一不公证,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买卖就无效。作为房屋买卖来说,只要双方签订的协议不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签订一个完备、内容详细、具有可操作性的协议(合同)至关重要,最好请律师草拟。

  二、房屋买卖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安置房买卖合同公证的相关问题。关于安置房的买卖合同,人们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疑问。其实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看出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其实是不需要公证的,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是自愿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安置房买卖合同进行了公证,也会更具有证据力。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安置房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平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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