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我国<<劳动合同法>>第36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予以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那么,公司有没有权利逼员工签离职报告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公司有没有权利逼员工签离职报告
公司无权强迫员工签离职报告。未经员工同意,公司自行对员工调岗的,违反劳动合同法。
二、公司是否有权利拒绝员工的急辞工申请
这主要看你们公司是否和该员工签定过劳动合同啦。
1、如果签过,那么员工离职就需要提前一个月打报告申请;如果不提前申请,那公司有权从该员工的工资里扣除部分工资作为公司的补偿;
2、从未签过,那么该员工随时都有不辞职,直接离职的权利;并且该员工有权向公司索取试用期过后的双倍工资以及保险费用;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公司无权强迫员工签离职报告。未经员工同意,公司自行对员工调岗的,违反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予以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公司有没有权利逼员工签离职报告,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