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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2019-11-29 1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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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都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必须按照合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行使的权利。但是合同总会到期的。那么合同到期后离职报告还需要提交吗?

  一、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劳动者合同期满不续签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

合同到期离职报告还要提交吗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一)项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不续签,除劳动合同有特别约定的外,知会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提交辞职报告之类的东西。用人单位应当在合同期满终止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为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劳动合同到期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用人单位应当出具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书。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四)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发出书面说明。劳动者在合同期限内离职就要提交离职报告。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分享的关于合同到期还需不需要提交离职报告的相关资讯。如果大家还有更多关于离职报告书的问题,可以在线咨询找法网平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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