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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经营模式相关的规定

2018-08-20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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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在当今的社会上已经屡见不鲜了,但是还是有许多人上当受骗。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地位,不要好逸恶劳的上当受骗。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带来连锁经营模式相关的规定的介绍,欢迎阅读。

  一、连锁经营模式相关的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在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特许经营作为特殊经营模式的特征是特许人通过合同转让使用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在内的特许经营权,取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双方的合作基础分别是特许人的知识产权和经营模式,以及被特许人的投入资本;特许人一般会通过合同掌握特许加盟店的最终管理权,而被特许人对自己的投资拥有所有权,双方通过合作各自取得收益。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而对于所有的被特许人来说,彼此之间是没有直接关系的。

  二、连锁经营模式表现形式

  从目前国内所开展的连锁经营形式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标准的连锁经营形态

  ,即采取由配送中心统一送货的方式来操作,各连锁部门无独立进货的权限。有的给连锁经营形式归纳了几统一,即:统一牌匾、统一服饰、统一进货、统一店面形式、统一结算、统一企业文化等。这种统一的经营思维打破了传统“一家一店”、“各自为政”的经营思想,可以说是带有一场革命性质经营思想的表现。

  非标准的连锁经营形态

  即除统一牌匾形式以外,其余的经营形态全部由单个店独立来完成,也可以称之为“准连锁”企业。其目的就是快速在占领市场,缩短与对手竞争的时间。

  加盟式的连锁方式

  即只要愿意用自身企业名称的其它零售网点,只要你交纳一定数量的加盟费,你就成为该连锁企业中的一员。有的还以低价配货为手段,达到拉拢加盟的目的。以上三种连锁方式,是中国各大、中城市中所出现的连锁企业运作方式,也是中国式的连锁企业组成形态。

  以上就是连锁经营模式相关规定的介绍。同时找法小编需要提醒大家,希望大家能够认清社会的本质,不要上当受骗,这个社会是通过劳动和诚信建立起来的。不是几句口号,几个规定,几项政策就能够让我们发家致富的,希望大家能够远离传销,珍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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