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补办户口簿、身份证时间较长,许多人选择了开“户籍证明”这一快捷方式。落户集体户口的市民往往需要开具户籍证明,因为这部分人没有户口簿,只有常住人口登记表,而这张表一般都在单位留存。那么南京户籍证明怎么开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南京户籍证明怎么开
1、市民户口簿遗失,如果确实急需户籍证明的,可以将身份证复印后到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作为户籍证明使用。
2、落户集体户口的市民往往需要开具户籍证明,这部分人没有户口簿,只有常住人口登记表,而这张表一般都在单位留存。对于这部分人,可以将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然后拿到派出所盖章,这个盖了派出所公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复印件就具有户籍证明的效力。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参军注销
1、入伍通知书;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上述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出国、(境)人员户口
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
自2003年8月7日起,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居民、职工家属“农转非”由本人持(1)落户申请书;(2)被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5)双方身份证复印件;(6)投靠人户口是兵团的,由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无业证明,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并由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交申报人,申报材料经所长审核后,上报分(县)公安局审批并打印准迁证下发各派出所,申报人凭《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责任书》回执领取准迁证。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