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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可以同时赔偿吗

2020-01-02 15: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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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阶段,我国保险制度越来越完善,在工作中单位也会给职工们上各种保险,但是很多人不仅是单位给上了保险,自身也购买了许多险种,在进行赔偿时,常常会保有疑问,是否能同时赔偿。那么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可以同时赔偿吗?下文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虽然你老公所在的旅行社并未为其购买工伤保险,但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应当由单位出资购买,未购买则应当由旅行社按照工伤标准支付相关赔偿金。

  其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工伤保险是企业给职工缴费的,是法律赋予的法定义务,企业不缴纳的,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用,赔付较高; 商业保险属于自愿协商的合同范畴,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意外事故的,有保险公司支付部分费用,赔付较低。原则上是可以双重享受,但是因为报销的票据只有一套,一般只能报销一种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只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劳动者一般是可以享受两次报销的,具体情况各省规定不一样。

  没有冲突,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出险时,两险的伤残和死亡待遇可以同时享受(例外规定:以比例报销方式赔付医疗费的,医疗费合并赔付额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即医疗费不可重复赔付)。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应该确定的是这两种保险的种类不同,在面对赔偿时并不冲突,而且保险并不是盈利性质的都可以得到赔偿。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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