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22日受了伤。这个单位只在6月才有工资,我在7月已经有很多工资了。我开始说老板不在家,现在说我什么时候要工作。你有这样的规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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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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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但你工作时间的工资应当全部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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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你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2、申请劳动仲裁可以主张: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补偿、经济补偿金、拖欠工资等相关赔偿。
3、需要帮助可以电话咨询或是面谈,济南赵承霞律师擅长办理劳动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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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