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借钱的时候是基于彼此间的信任,觉得没必要写借据,结果由于当初的信任而引发的民间纠纷,有的最后演化成了刑事案件。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正规借据怎么写才合适?借据的范本是怎样的?借据保证人签字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兹因________近来手头不便,而向________借金额,共得款项人民币______元整。预计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如期归还。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元整,需於每个月初支付不得有误。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据为证。
立据出借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立据借款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 身分证字号: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xxxx年xx月xx日
根据《担保法》等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方式是保证人仅对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的部分负补充责任,即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按约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必须先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只有当债务人真的没有履行能力时,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即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不必考虑债务人是否真的没有履行能力。
在实践当中,由于人们对法律并不是特别熟悉,不一定知道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因此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往往没有明确写明“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对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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