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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由谁来交诉讼费

2018-08-20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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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也就是进行诉讼,此时需要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交起诉状、材料,并且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当然原告通常是垫付诉讼费,那么打官司诉讼费谁出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打官司诉讼费谁出

  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由反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反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①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

  ②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③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④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⑤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⑥第一审和第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二审调解结案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第二审法院决定。

  ⑦离婚案件的诉讼费负担,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费用负担,而要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负担办法。

  ⑧如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成被告负责偿付。

  ⑨作为当事人的公民,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减、免交,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看完上文后,我们知道在不同的情况下,承担诉讼费的主体不同,但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败诉的一方承担的,不过如果当事人撤诉的话,那么诉讼费就由原告承担,但是可以减半收取。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找法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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