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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纠纷如何解决

2019-05-28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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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有人会认为两个人在一起相爱就好,不需要用一张纸来证明对方有多爱自己。实际上,就是因为没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导致在双方感情破裂的时候,出现很多纠纷。那么对于无效婚姻纠纷如何解决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无效婚姻纠纷如何解决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性质属于非讼案件,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适用特别程序更为恰当。无效婚姻属于违法婚姻,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当给予打击,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更能及时加大对无效婚姻的打击力度,更能体现国家的干预和制裁。

无效婚姻纠纷如何解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因此,无效婚姻案件的处理,应当一律使用判决,并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其他纠纷分别制作法律文书,且一审终审。对于婚姻效力的判决书已经做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各当事人均不能提起上诉。而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判决。

  二、无效婚姻的种类

  1、重婚

  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把双方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弱点和缺点集中起来,遗传给下一代,有损于下一代的健康。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男女双方结婚,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所患的疾病传染给对方特别是传染或遗传给下一代,保护下一代的健康,以利于家庭的和睦、幸福。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三、无效婚姻申请书格式

  申 请 人:xxx,女,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被申请人:xxx,男,汉族,何年何月何日出生,住址—,身份证编号。

  申请请求: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何年何月相识,建立恋爱关系。后于何年何月在何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证号——————。 由于申请人婚前对被申请人了解甚少,婚后才发现被申请人早在婚前就患有严重的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经治疗,没有痊愈的希望。 被申请人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期间,故意隐瞒其早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实情,欺骗申请人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冒领结婚证书,不仅使申请人日夜受到煎熬,更耽误申请人的青春年华。据此,特依法请求贵院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此致

  xx人民法院(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的)

  申请人:xxx (签字并按手印)

  申请时间:20xx 年xx 月xx 日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无效婚姻纠纷如何解决、无效婚姻的种类以及无效婚姻申请书格式 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您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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