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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好公证遗嘱

2019-07-1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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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遗嘱的证明效力是最高的,为了保险起见,遗嘱人可能到公证机关亲自订立公证遗嘱。书写公证遗嘱一般要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书写,保证内容真实准确,有效。那么如何写好公证遗嘱?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如何写好公证遗嘱

  一、什么是公证遗嘱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

  二、申请遗嘱公证要什么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三、如何写好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具体内容包括: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综上所述,要想写好公证遗嘱,这些内容都不能遗漏,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以及制作日期和遗嘱人的签名等内容。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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