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怎么写咨询

你好,我有一个想商量的问题。 如果直系亲属父母健在,我会申请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公证所会提出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放弃遗嘱公证吗?我不是唯一的孩子,直系亲属生前的债务是否与我有明确的关系,我等他死后再继承他的债务,这样做有困难吗?

2020-06-21 18:5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遗嘱继承,且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而放弃继承权的表示是可以公证的。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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