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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规定

2019-05-2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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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选择辞职的每天都有,但是不管怎样,辞职之前的工资还是需要结算清楚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规定有哪些?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不合理怎么办?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规定

  一、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规定

  1、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时间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2、《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3、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1)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2)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3)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二、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不合理怎么办

  1、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辞退您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2、上述要求公司不会轻易给您,只有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不收费),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公司还不赔,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通过劳动仲裁解决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您加付赔偿金。

  4、仲裁时,您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

  三、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区别

  1、可以理解为劳动报酬是广义的,工资薪金是狭义的。

  2、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

  3、劳动报酬,包括:工资薪金。一次性的劳务费、稿酬所得等一切劳动所得。

  4、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劳动法辞职工资结算规定、劳动法辞退工资结算不合理怎么办、劳动报酬和工资的区别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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