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末结账工作中,应付账款与预付账款如同孪生兄弟一样,时常如影随形地出现在我们的工作中,所以了解清楚是很有必要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公式如何?预付账款与应付账款的区别是什么?预付账款支付的原则是如何规定的?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预付账款是个重分类科目,期末的余额是不能按发生推出来的,如果要有个公式的话我觉得应该是:应付账款的期末借方余额+预付账款的期末借方余额。反之,应付账款的期末余额=应付账款的期末贷方余额+预付账款的期末贷方余额。
对于重分类往来科目期末余额的确定是不能通过简单的期初+、-本期发生额得到的,要根据期末余额方向去判断进行重分类。
1、应付账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应付账款是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收劳务供应等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预付账款属于资产类科目。
预付账款是企业按照合同或有关协议规定而预先支付给供货单位或劳务提供者的定金或货款。预付账款属于企业的债权范围,是企业的货币资金暂时被其他单位占用的部分,属于货币性资产。
(一)预付款申请部门应充分利用自身的资信优势,原则上尽量避免采用预付款结算方式。如确需支付预付款项的,则在合同或协议的条款中必须对预付款项支付金额或比例,支付时点、核销或收回时点等有明确的规定。
(二)支付的预付款项不得超过合同约定的合理期限,累计支付的预付款金额应控制在合同标的以内。
(三)除水、电、燃气等特殊部门已出具付款通知书外,其他尚未未签订合同或协议的,一律禁止支付预付款项,更不得签订虚假合同以获取预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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