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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老婆很多年夫妇婚姻破裂,沒有夫妻关系,一年多沒有过过性生活,一儿一女,大的结婚生子了28岁了,大儿子21啦,没完婚,2017年结过一次,没到人民法院17年离异到过人民法院,多种,缘故没离去,很多年了老是抄架,过着名存实亡的婚姻生活 ,两个孩子也愿意离异,

2020-06-03 22:49: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 离婚补偿是指约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较多义务,因而在离婚时付出较多的义务的一方要求另一方给予适当物质补偿的一种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据此,要求离婚补偿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①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履行了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
      ③一方在履行上述义务时比另一方付出得较多。
      ④必须在离婚时提出补偿请求。
  • 现实中,大部分第一次起诉的离婚案件是不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所以一般的一审离婚案件,一般是判决不准离婚。
      要等6个月第二次起诉才会判离。
      财产的分割和分配,也是需要双方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共有财产的分割分配,只有法院起诉解决。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不可以当做离婚的主要理由 :可以是理由,但应该提供相关证据,其实如无理由 ,只要有结婚登记,可以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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