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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

2019-09-30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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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因为各种不开心的事情而进行离职的很多,但是在离职的过程中有自愿离职和非自愿离职。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是什么?不是自动离职的有工资吗?自动离职违法吗?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

  一、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

  1、性质不同

  辞职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而自离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2、待遇不同

  辞职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合同期未满,一般由劳动方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用工方同意后,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工方要给付劳动方应得的劳动报酬及其它权益。自离是劳动方未与用工方协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仅不能得到应得的劳动报酬,还有可能遭用工方追诉违约损失。

  3、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二、不是自动离职的有工资吗

  有。并且有些情况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三、自动离职违法吗

  1、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条第1项中的"自动离职"的解释,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2、当前,处理自动离职争议的主要依据有:

  (1)《劳动法》。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

  (3)《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已废止)

  (4)《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劳人计[1984]39号)。

  (5)《全民所有制单位技术工人流动暂行规定》(劳人劳[1987]14号)。

  (6)《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3号)。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自动离职和辞职的区别、不是自动离职的有工资吗、自动离职违法吗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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