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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有哪些

2018-12-14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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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我们屡屡听到拐卖儿童的事件,这些犯罪分子可以说是非常的猖獗,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有哪些?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情节,有那些?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解答疑惑。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有哪些

  1、贩卖,是指行为人将妇女、儿童出卖给第三人的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有哪些

  2、拐骗,是指行为人以利诱、欺骗等非暴力手段使妇女、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并为自己所控制的行为。拐骗的方法多种多样:有的是在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物色外流妇女,并用谎言骗取信任,达到自己的罪恶目的;有的是利用各种关系,花言巧语夸某地生活好,以帮助介绍对象、安置工作等为诱饵,诱骗妇女随自己离家出走;有的是以帮助照看为名将儿童从监护人手中骗走;有的则是以帮助引路、给零食等方法,将儿童拐走。

  3、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将被害人劫离原地和把持控制被害人的行为,包括偷盗婴幼儿。

  4、收买,是指为了再转手出卖而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手中买来被拐骗妇女、儿童的行为;

  5、接送、中转,是指在拐卖妇女、儿童的共同犯罪中,进行接应、藏匿、转送、接转被拐骗的妇女、儿童的行为。

  二、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因而性质不同。

  2、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罪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对象范围广,既可以是成年妇女,也可以是儿童。

  3、犯罪目的不同。拐骗儿童罪,主要是为了收养或者使唤、奴役,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是贪图钱财,贩卖牟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贩卖牟利,则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情节

  我国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规定之中,有一下八个加重情节:第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第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第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第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第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第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知道,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行为有哪些,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有什么区别,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罪加重情节。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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