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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人口罪情节严重的行为

2019-12-19 14: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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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社会中,有些人因为缺乏教育,与外界接触少,见识短浅,文化依附性很强,容易对人产生盲目的信任。这就为拐卖人口犯罪提供了可乘之机。那么那些是拐卖人口罪情节严重的行为?拐骗儿童罪与拐卖人口罪的区别?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拐卖人口罪情节严重的行为

  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拐卖妇女、儿童多人或多次的;

  (二)盗卖婴儿、幼儿的;

  (三)拐卖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与他人同居的;

拐卖人口罪情节严重的行为

  (四)拐卖现役军人妻子的;

  (五)拐卖精神病患者或痴呆者的。

  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人口罪的区别

  拐骗儿童罪同拐卖人口罪,在犯罪手段上往往是相似的,但两者是性质上根本不同的犯罪。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首先在于犯罪的目的不同。拐骗儿童是为了收养或者奴役;拐卖人口则是将人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出售,从中获取钱财。因此,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营利贩卖,其性质即发生变化,而应以拐卖人口罪论处。其次,犯罪对象不同。拐骗儿童的对象只限于不满14岁的男、女儿童,拐卖人口的对象包括成年人和小孩。如果拐骗儿童是为了作人质,用以勒索儿童家长的钱财,即不再是拐骗儿童的犯罪,而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国刑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对拐卖人口罪规定了三种不同情节的法定刑:

  (一)对拐卖人口情节一般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对拐卖人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拐卖人口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在刑法第141条规定的最高刑 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刑法第184条规定,犯拐骗儿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于拐骗儿童有虐待、奴役情节的;多次拐骗儿童的;引起儿童 亲属忧虑成疾或者死亡的,均应依法从重惩罚。

  三、贩卖人口罪量刑标准

  我国并没有贩卖人口罪,贩卖人口的按拐卖妇女、儿童罪进行量刑,最高可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拐卖人口罪情节严重的行为以及拐骗儿童罪与拐卖人口罪的区别等知识。拐卖人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进行专业的律师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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