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入职半年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保,前期是因为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只有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现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下来了,准备缴纳社保的时候,公司表示业务不好,老板打算不再继续经营分公司了,那身为员工的我公司会做出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8-01 0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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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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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及时要求用人单位补签订合同,如果不签可以去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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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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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