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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定金收条怎么写

2018-08-2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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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那么,转让费定金收条怎么写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转让费定金收条怎么写

  收条

  今收__________店面转让定金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人民币整,余款_____________于___年___月___日前付清。对方如果违约 定金不退还。

  收款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二、门面收取转让费合法吗

  1、在商铺租赁经济活动中,门面转让费是普遍存在的,法律没有对此进行明确规定,因此容易产生纠纷。

  2、我国法律对门面转让费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领域,法无禁止则不违法。

  3、门面转让费一般是指承租人(或者门面所有人)将承租(或自己所有)的门面房转租(或出租)给他人,在租金之外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

  4、门面原承租人可获得一部分经营的预期利益,后来的承租人则可获得一定期限内在商铺中从事商业活动的权利。

  5、门面转让费虽然是包含多种不同性质费用的复杂集合,但每一组成部分还是有其一定合理性的。

  6、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7条规定:

  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1)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2)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7、转让费可以看作是这一领域或行业的交易习惯,当事人应该予以遵守。

  8、门面转让费的收取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合法性;但是在实践操作中,存在着门面转让费虚高的情况,一旦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并不能当然获得优先承租的权利门面,所有者要收回该门面自己经营或租予其他人,承租人皆无法阻止。

  9、天价转让费则可能会由最后一个承租者来承担,转让费是否能退,最后一个承租人是否能向他人索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转让费定金收条怎么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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