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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公司,就让我们签自愿放弃买保险的合同,这个公司就是不给员工买保险的,请问合法吗?

2019-05-17 20:0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司一定要给员工买保险吗?
    按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必须交。
    2、如果没买保险,员工工作发生意外是否追究买保险责任?
    与工作有关的,可能构成工伤,若公司未交保险,公司自担,办了保险,由保险担。
    3、买保险费用应当谁负责,一定要公司负责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按法定比例共担。
    4、如果员工不愿意买保险,是否追究责任?
    不追究责任,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变通的方式,以规避公司的法律责任。
    5、保险类别多,买了最低的保险是否已经足够?
    此问题并不是法律问题。
    做为公司,若按标准交了社会保险,劳动仲裁中一般不会败诉。
  • 首先,
    1、用人单位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待合同签定后将合同送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证;
    2、填写好劳动用工花名册,送到劳动监察大队核定申报工资基数。
    其次,将申报并核定的职工工资基数表送到社保部门后等待通知;如果是新参保的单位和员工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
    2、单位税务登记证;
    3、单位法人身份证;
    4、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5、填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
    6、参保人员小一寸照片一张。注意,以上证件均需同时出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 公司不给劳动合同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并主张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支付社会养老保险等费用;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所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但这最低工资应剔除加班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劳动者确定自身的合法权益受损后,可以直接持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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