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规定咨询

你好?我是商场一名营业员,公司上月9月22月拆柜,给我安排到跨区地上班,本人太远不想去,可合同上没有规定工作地点,我不去单位来通知说算我旷工,我找当地劳动部门他们都不受理,说我们单位没开除我,我要求经济补偿金可以拿到吗,在公司做了四年六个多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20 21:5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期间因旷工被开除,开除合法没有解除合同的补偿,不合法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金;因旷工被解除合同享有工伤方面的补偿。
    工伤职工因为旷工被解除合同,不影响工伤方面的补偿。
    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造成身体伤残和影响就业的补偿,与员工解除合同原因无关。经过劳动能力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的工伤职工,解除合同享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因旷工被开除可以追前面未买的社保。
      单位交社保是法定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1、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在劳动者参加工作一个月以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
    2、关于约定试用期20天,如果你有证据证明是受胁迫或者引诱所签订的!那么该协议无效。可由法院或者是劳动局裁定无效!
    3、关于赔偿的问题,为双倍工资十五天!也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加上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一共为4500元!
    4、解决的方式,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引劳动争议引起的劳动纠纷。必须进过劳动仲裁之后才能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同时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你的情况!
    5、注意保存还相关的证据,因为你是原告方负有举证的责任!同事是你的人证,工资单、考勤卡、员工登记表等都可以作为物证出示!
  •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不上班算旷工,没有工资。

    旷工,指非不可抗力,既不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职工旷工并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相反,因为职工旷工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一些单位,有规定旷工处罚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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