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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2019-08-14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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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明一个人是另一个人的法定监护人,除了处理法院的判决书外,还有一种方式就是有法定监护人证明。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一、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

  国内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监护中常涉及相关事项有:监护人、监护权、监护人顺序、监护人的职责、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委托书等。

  监护人证明材料可由户籍所在村委会出具,但一定要加盖当地派出所的章。或者也可以直接让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加盖章。也就是说,在判断和证明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身份时,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村委会并不具备核查未成年人监护人身份的条件。因此监护证明需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才生效。

  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

  (1)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也不是绝对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第1 款、第2 款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的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2)近亲属是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2条的规定: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根据《依法处理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意见》第35条规定,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3)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5)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6)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7)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监护人证明在哪里开、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哪些、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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