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咨询

父母离异,女儿判给妈妈,爸爸还算监护人吗?

2019-12-01 18:55:1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 兄、姐;
      
    (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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