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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

2019-10-3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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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知道签订办公楼租赁合同之后,可能会产生相关纠纷,比如因拖欠租金产生纠纷、因装修产生纠纷等等,现实生活中也很常见,那么具体来说现实生活中办公楼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呢?下面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一下吧!

办公楼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

  一、办公楼租赁纠纷主要有哪些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

  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见的一类纠纷。这一类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没有与承租人签订书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此外,合同中对租金约定不明确还有市场价格的变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规避措辞。

  (2)房屋损害侵权纠纷

  这类纠纷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间由于不按约定合理使用房产,给出租人带来房产财物损失的纠纷。当然,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赁期间出租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致使出租房屋损毁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在房屋损坏责任上产生纠纷。

  (3)人身财产损失纠纷

  这类纠纷常常是由于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遭受了财产损失,比如遭窃,因此承租人主张出租人没有妥善尽到防护责任,双方在责任划分上意见不一致而引起的。

  (4)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纠纷

  实践中,有的承租人以盈利为目的,在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又将房屋转租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以致房屋的出租人利益受损,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十分常见的。

  (5)装修费、修缮费分摊的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特别是用于经营的房屋租赁关系建立后,承租人装修房屋期间常常会发生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其中就涉及到尚未摊销的装修费用的处置纠纷。

  (6)房屋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在租赁期间出售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出租人往往忽视这一优先权的法律规定,有的是故意剥夺承租人的这种优先权,因而产生纠纷。

  (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这种情况一般是承租人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擅自将原出租房改建使用,对房屋的损害比较大,而房屋租赁承租人又认为自己付了租金有支配权,引发的纠纷。

  (8)单方解除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奈之举,但也有一些当事人为了更大的利益宁可损失较小的利益而故意单方面毁约解除合同,从而引发了纠纷。

  二、个人租赁办公楼应注意什么

  (一)首先,办公楼租金是按照每天每平方米来报价和磋商的。比如,某办公楼的报价为“人民币5元/平方米/日”。办公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每一个具体的租赁部位没有进行具体的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面积是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的。因此,必须按照实际租赁的面积来计算租金,从而也就形成了上述这种报价惯例。首次租赁办公楼的客户一定要注意此点,按照该报价方式来计算自己真实的租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

  (二)其次,在办公楼租赁交易过程中,物业管理费是除租金之外最重要的一项费用,因为一座办公楼的环境、服务品质的好坏,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直接相关。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往往有高有低,因此,在租赁办公楼时,应当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水平以及支付方式。另外,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费所包含的具体服务内容。一般情况下,物业管理费应包含公共部位和外墙的保洁、公共设施(如电梯等)的维护保修、公共部位水和电、工作时间的中央空调费以及保安管理费等。需要指出的是,物业管理费中包含的中央空调服务一般仅仅在工作时间提供,即为工作日的早上9点到晚上18点。如果在非工作时间需要提供中央空调的话,得与物业公司另行协商、另行付费。这点对于IT公司等工作时间与日常工作时间不同的公司而言,显得比较重要。

  (三)再次,租赁涉外办公楼需留意租赁对象上有何特别之处。涉外办公楼除了可以出租给在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包括境内股东投资设立的企业,也包括境外股东但在境内注册成立的企业,如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外,还可以出租给境外公司在境内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事机构。一般常见的为某境外公司设立的代表处、办事处等机构。非涉外办公楼则不能出租给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是否属于涉外办公楼,须以政府外经贸委的批准为准。

  三、办公楼租赁纠纷怎么解决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

  (1) 申请仲裁解决问题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时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解决纠纷的一种法定方式。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双方自愿,并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若事先在合同没有约定,事后双方当事人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反之,双方当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或者事后已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向法院起诉,法院也将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一旦判决书生效,当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民事诉讼解决问题

  若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诉讼方式解决的或者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租赁当事人违反相关规定,致使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租赁当事人一方未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租赁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规定义务的一方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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