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产生抵押
担保合同纠纷时,
1. 担保人按照担保
合同对债权人履行保证责任,之后,担保人取得了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而这个因履行担保合同后提起追偿权诉讼,应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就是说,担保人追偿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诉讼不应该按照被告所在地来确定管辖,而应该按照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来确定管辖。
2. 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同时向债务人和担保人提出诉讼的话,应该按照主合同来确定管辖;如果债权人仅仅根据担保合同,向
连带责任担保人一方提出诉讼的话,应该由担保人住所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