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怎么写咨询

如果这项工作的合同工作没有完成,而且钱没有归还,担保人有义务偿还这笔钱吗?

2020-01-17 18:59: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 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区分下列情形确定: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 担保债权人的义务亦可称为主债权人的义务或担保权人的义务,它是指当担保人为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时,债权人对债务人侵害债权的行为[14]负有积极行为和监督的义务。债权人对此义务的违反,在影响担保责任的范围内,将免除担保人的担保责任。
    也就是说,债权人不得因为其债权由于附有担保,而对债务人所为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行为无动于衷。当债权人明知或应知债务人采取转移财产、不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违规使用借贷资金等不正当行为而丧失履约能力时,不采取制止措施而坐等担保权的实现,担保人在该债务范围内可以免除担保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