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怎么写咨询

2008年有比借款,三个贷款担保人在其中一个贷款担保人原材料是虚报的,我想问一下这比借款有合理吗?合同书合理吗?

2020-03-04 18:4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不一致的,担保人只对其担保的合同债务承担责任。
    2、即担保人只对主合同债务提供担保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无效。担保人只需要承担主合同的担保责任即可。即补充合同加重了主合同中担保人责任的,担保人对加重的补充合同债务不承担责任。
    3、但是,如果补充合同减轻了担保人责任的,补充合同对担保人有效,担保人只对减轻后的债务承担责任。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 虚假担保偶有多种的表现形式,例如虚假的房产担保,向银行贷款十万元,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 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区分下列情形确定: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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