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量刑咨询

之前我收到过很多诈骗短信,我能认出来,可是今天我收到一条短信,说我有邮包一个因地址不详,重要的是我昨天晚上在淘宝才买过东西,不大确定所以打了电话过去,是嘉兴的座机,那边的人说包裹从云南寄来的,说到这边出现问题,他们联合警方拆开包裹说里面有毒品,让我打88307580的号码报案,我一下子懵了,也不知道这是真是假,重要的是我告诉了他们我的名字和手机号码。您能帮我解决一下么?

消费者维权
2019-08-19 22:42: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电话、短信等网络诈骗行为,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接到诈骗电话或者短信,不要进行任何操作,直接挂断或者删除即可,如果有不慎操作或者个人信息的泄露,要及时通知银行冻结账户存款,更改密码,告知家人、朋友自己信息泄露,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已经产生了严重后果,要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举报该诈骗信息,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 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诈骗是违法行为,报案是有用的,用户可根据以下法律依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