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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谈转正工资吗

2018-09-03 11: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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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用期常常是一个新员工决定是否去留、企业决定是否聘用员工的一个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谈转正工资吗?试用期的法律法规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来详细说明一下。

  一、试用期可以谈转正工资吗?

  其实按理来说工资是在面试时就谈清楚的,每个公司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当然也有看试用期的表现,在试用期过后再加工资的这种情况。在转正谈工资的时候找法网小编建议如下:

  1、先调查同行业中同岗位的工资大概是多少,包括小企业,大企业都要调查才好评估。

  2、自己反思一下自己的能力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在本公司能为公司创造出多大的价值?

  3、心里有个明确的尺度之后就可以给你的上级谈工资了,不要不好意思。也不要表现得很势利。要以一个平常的心态来谈。

  4、千万不降价,自己对自己预估的价值上,千万不要轻易降价。因为你是通过充分评估及考量之后才对自己定的价值。如果你的底线一破反而让对方觉得你能力有限。

  5、有时双方就僵持在一个点上的时候可以先不要谈判。回去考虑再决定。如果你本来当时都要答应对方的条件的时候。你也要说回去再考虑一下。如果对方在你回去的几个小时都不给你答复,那不妨主动一点和应对方的条件。不要玩得太过火。这需要一个度的把握。把握不好有可能会失去一个工作。

  二、试用期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具体规定是: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就是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的最低起点是三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需要说明的是,劳动合同期限长短不是约定试用期的唯一参照。

  实践中,很多工作本来不需要试用期过长,劳动者就能胜任,装卸工、建筑工地小工、力工等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三天就行。但有些用人单位动辄规定试用期为三五个月,甚至半年,恶意用足法定试用期限上限,这加重了劳动关系的不平等性,增加了劳动者的职业不确定性和经济负担。这就提醒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一方在约定试用期时将技术含量的因素考虑进去。对用人单位来说,在合理时间内依然不能判断劳动者是否能胜任,就应当承担因此而带来的风险。

  德国《非全日制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可以约定。意大利法律规定,一般工人的试用期为十五天至三十天,技术人员为三个月,企业管理人员为六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在征求意见过程中,相当多的意见建议将可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期限修改为一年以上。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对大家会有所帮助,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他们一天24小时在线,能随时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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